您当前所在位置: 首页>政务公开>信息公开>法定主动公开内容>重点领域信息公开>公共资源配置>住房保障>住房申请与补贴

2025年上半年宜春市中心城区拟获得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公示

访问量:

关联稿件:

根据《宜春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》(宜府办发〔2013〕35号)文件精神,我办已完成2025年上半年公共租赁住房新申请家庭的审核工作,本次共有164户家庭(含申请家庭成员总计253人)通过审核,现对以上拟获得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进行公示(名单附后)。如对公式结果有异议,请于2025年7月7日前提供书面佐证材料报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(宜阳大厦东座519室)。

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城镇低保、80周岁(含)以上老人、患大病人员、重度残疾人员、优抚对象、本地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(人保部门认定)、省部级以上劳模模范、荣立战时三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、成年孤儿、三孩家庭(未成年),我办将实行优先配租,请符合条件的家庭2025年7月7日前提交佐证材料至宜阳大厦东座519室,逾期未提供佐证材料或不符合优先配租条件的,不再对其资格进行调整。

2024年9月起宜春市公租房申请均在“江西省公租房申请一件事系统”提交申请,申请家庭可在江西政务服务网、赣服通、赣通码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专区中“公租房申请一件事”专区内提交公租房申请;申请进度与审核结果可在“公租房申请一件事专区内”-“我的申请”栏目中查询。

咨询电话:0795-3998173、0795-3563326

附件:2025年上半年宜春市中心城区拟获得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

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  2025年7月1日

附件: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返回顶部关闭本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