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我局按照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》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的规定,近期,对以下1家企业申请的变更事项进行审查,认为符合相关规定要求,同意企业变更申请。现予以公告,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监督电话:0795-7179901 通讯地址: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527室 邮政编码:336000 电子邮箱:957919410@qq.com
序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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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名称 |
法定 代表人 |
主要 负责人 |
质量 负责人 |
经营 方式 |
企业 类型 |
经营范围 |
注册地址 |
仓库地址 |
1 |
变更前 事项 |
宜春市康每乐大药房有限公司 |
张厚上 |
何安清 |
何安清 |
零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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Ⅲ级 |
非处方药、处方药(禁止类药品除外):中成药,化学药制剂,抗生素制剂、生化药品、生物制品、中药饮片 |
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蝉小区19栋1楼 |
无 |
变更后 事项 |
宜春市康每乐厚尚经方大药房有限公司 |
刘细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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零售(连锁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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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类非处方药、乙类非处方药、处方药(禁止类药品除外):中药饮片(不含毒性中药饮片)、中成药、化学药制剂(不含冷藏药品)、肽类激素(仅限胰岛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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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
2025年7月1日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