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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月山消防救援大队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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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月山消防救援大队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

序号

责任部门

部门

职责

依据

工作事项

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

不履职或不正确

履职责任情形

1

明月山消防救援大队

消防综合监督管理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

2.《江西省消防条例》

3.《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》

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,承担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。

不履行规定的职责,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的。

2

消防监督管理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

2.《江西省消防条例》

3.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》

4.《火灾事故调查规定》

5.《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》

6.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》

7.《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》

8.《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》

1.组织指导火灾预防、消防监督执法(含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管)、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相关工作。

2.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。

3.负责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等单位和其他组织、个体工商户等社会主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管理(含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管)。

4.负责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、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监督管理。

5.按规定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和火灾事故认定复核工作,指导火灾调查处理相关工作。

不履行规定的职责,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的。

3

综合性消防救援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

2.《江西省消防条例》

3.《江西省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建设管理办法》

1.组织指导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,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。

2.组织指导消防救援队伍、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、管理和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、建设与调度指挥。

不履行规定的职责,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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